1994年蒙特利尔召开的FIGO (国际妇产科联盟)代表大会上,国际妇科肿瘤专业委员会,对宫颈癌的分期作了部分修改。修改后的宫颈癌分期如下:
0期:原位癌或上皮内癌。
Ⅰ期:癌严格局限于子宫颈。
Ⅰa期:仅在显微镜下能鉴别的浸润癌。所有肉眼可见病变甚至于仅仅是浅表浸润也都定为Ⅰb期。浸润癌局限于可测量的间质浸润,最大深度为5mm,宽度不超过7mm。
Ⅰa1期:可测量的浸润癌间质浸润深度不超过3mm,宽度不超过7mm。
Ⅰa2期:可测量的浸润癌间质浸润深度超过3mm,小于5mm,水平扩展不超过7mm。
Ⅰb期:临床病变局限于子宫颈,或临床病变超过Ⅰa期。
Ⅰb1期:临床病变不超过4mm。
Ⅰb2期:临床病变大于4mm。
Ⅱ期:癌已超过宫颈,但未达盆壁,癌累及阴道,但未达阴道下1/3。
Ⅱa期:无明显宫旁浸润。
Ⅱb期:有明显宫旁浸润。
Ⅲ期:癌浸润达盆腔。直肠检查时肿瘤与盆腔间无间隙。肿瘤累及阴道下1/3。有肾盂积水或肾无功能者均列入Ⅲ期,但非癌所致的肾盂积水及肾无功能者除外。
Ⅲa期:宫旁浸润未达盆壁,但累及阴道下1/3。
Ⅲb期:宫旁浸润已达盆壁,或肾盂积水或肾无功能。
Ⅳ期:癌播散超出真骨盆或临床侵犯膀胱或直肠粘膜。
Ⅳa期:癌播散至全部邻近器官。
Ⅳb期:癌播散至远处器官。